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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7-12-13 16:10:49  来源:吉网  作者:徐慧

      12月12日上午10时,省政府新闻办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新闻发布会。吉网、吉刻APP记者从会上获悉,《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次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总工会副主席吴宏韬对《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进行了解读。

    《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据吴宏韬介绍,《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简称《条例》)经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从2005年起,我省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以来,至2016年底,全省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63807家,占已建工会74965家企业的85.11%,有效地促进了职工收入的合理增长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改善了企业管理、形成人员合理流动、人才合理配置,增强了企业竞争力,形成了职工与企业、职工与社会的利益共同体,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成效明显,在振兴吉林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潜移默化、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实施,是工资集体协商是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契合民生发展和职工群众的期盼。是形成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共同体,是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条例》共分10章55条,其主要特点是整部《条例》的中心思想就是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关于名称。为强调集体协商在订立集体合同中的重要作用,而工资又是企业重要的人工成本支出,更是企业职工最核心的利益,故将条例名称确定为“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突出建立企业劳资双方平等协商制度。二是关于工资。为避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流于形式,不断提高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水平和质量,《条例》明确了工资水平、分配制度、形式和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办法等事项。三是关于工资增长向上和向下的关系问题。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是保障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企业经营困难时,应赋予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一定的弹性,能升能降才是工资集体协商的应有之义。

      吉网 吉刻APP记者 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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