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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账户和包装盒都是周大生 买回来的金镯子却变成了“金喜缘”

    时间:2024-11-18 11:46:02  来源:  作者:

    账户和包装盒都是周大生 买回来的金镯子却变成了“金喜缘”

    消费者购买手镯包装盒为周大生。 (来源:受访者)

    信网11月18日讯  “再三确认了是周大生品牌的手镯才购买,回家后才发现里面里那个钢印都没有。”近日,市民杨女士向信网反映,自己的姨妈在重庆市永川区(中央大街)周大生珠宝专卖店购买到了“金喜缘”牌的手镯,这与店员介绍时称的周大生品牌截然不同,质疑自己的家人受到欺骗。而这家专卖店的负责人聂女士向信网介绍道,专卖店不止是单独售卖周大生品牌,顾客购买的“金喜缘”是周大生的兄弟品牌,在销售过程中已经向顾客介绍清楚。信网咨询了周大生的官方客服,工作人员称:“我们周大生就是周大生,没有兄弟品牌。”

    在周大生专卖店买到金喜缘牌手镯

    “我姨妈是跟店员确认了是周大生的品牌才购买的,包括手镯的包装盒还有包装袋上都是周大生品牌的包装,回来拿给我们看的时候才发现手镯里面并没有周大生的钢印。”11月3日下午,杨女士的姨妈彭女士重庆市永川区(中央大街)周大生珠宝专卖店置换了一款黄金手镯,到家后才发现,这款黄金手镯内并没有周大生的钢印,且质量保证单上也没有周大生的品牌标识。

    杨女士告诉信网,她们一家人都十分喜欢周大生这个品牌,前前后后消费了也有五六十万元,如今在周大生专卖店买到了其他品牌的黄金,甚至现在都开始怀疑之前购买过的黄金会不会出现同样的问题。从杨女士提供的单据上,杨女士的姨妈抵扣了一款价值8000多元的黄金手镯,又添了6066元购买了的手镯。购买地点为周大生专柜、付款账户也显示为周大生,可却买到了一款名为“金喜缘”的黄金手镯,这让杨女士一家感到被欺骗。

    “一开始我们抱着协商的态度想让销售给我们换成周大生品牌的手镯就好,但是店里不同意,那我们也不相信这个品牌了,直接按照消保法退一赔三吧。”

    账户和包装盒都是周大生 买回来的金镯子却变成了“金喜缘”

    专卖店开具的质量保证单。 (来源:受访者)

    专卖店称售卖产品为周大生“兄弟品牌”

    根据杨女士反映的情况,信网联系到了永川区(中央大街)周大生珠宝专卖店的负责人聂女士,聂女士称,顾客买走的确实不是周大生品牌的黄金,因为顾客当时在柜台里并没有选到喜欢的款式,所以给顾客拿了一款兄弟品牌的手镯,这个顾客是知情的。“黄金都是正经黄金,顾客是知情的,不然也不会在票据上签字,现在可以给顾客替换成周大生品牌的手镯,但是我们不存在欺诈行为,所以没有办法退一赔三。”

    聂女士介绍道,作为加盟店,店铺内不止是售卖周大生这一个品牌,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多样的选择,也会把其他品牌的产品给顾客看,“这个都是会经过顾客同意的。”

    杨女士对聂女士的说法并不认账,“我姨妈确实当时没有看好专柜里的样式,销售说库存有货,又从仓库拿出一款手镯,但是告诉我姨妈的就是周大生品牌,我们来专柜就是冲着周大生的品牌为品牌买单,如果不是周大生我们根本不会买。”

    为此,信网咨询了周大生的官方客服,工作人员表示,专卖店可以销售多个品牌,不过会在柜台上有明显的区分,同时按照公司规定,在产品小标和产品质量保证单要有明确的周大生的标识,“周大生就是周大生,没有兄弟品牌。”

    律师认为商家该行为构成欺诈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对此表示:“该产品外包装为周大生,实际产品却是金喜缘,无论规定是否可以售卖其他品牌产品,外包装和实际物品不一致,因此该行为构成欺诈,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对此认为:“如果商家在广告中宣称自己出售的金手镯为‘周大生’,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可能构成虚假广告,从而触犯《广告法》的相关条款。消费者应该首先收集证据,包括购物发票、商品照片、与其他消费者的交流记录等,然后可以选择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赵彦阅 王梦婷)

    关键词:周大生 金喜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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